上海财经大学2015-2016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2015-2016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校级文明单位相关评审程序,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文明示范单位(2个):经济学院、金融学院。二、文明单位(12个):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文明示范单位”和校级“文明单位”颁发奖牌并予以物质奖励。对以上结果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后7天内向校文明办反映(行政楼310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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