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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发布《2017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中国政府性基金规范化管理研究》

来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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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1月23日电 (董志雯)昨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7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中国政府性基金规范化管理研究》(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来自全国高校财经界、法律界与公共管理界的学者、报告编写组成员近30余人共同见证。

据悉,这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连续第十九年出版的系列报告,它不仅在学术理论界有较大影响,同时对政府部门制定有关公共财政政策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发布会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中国财政发展报告》学术委员会委员刘小兵教授主持。刘院长介绍了《中国财政发展报告》系列报告的总体情况与2017年年度报告的选题背景与缘由。

随后,《2017中国财政发展报告》主编温娇秀副教授,对《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进行了汇报。《报告》指出:1、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首先应分流归位现有政府性基金项目,对于不满足政府性基金性质的项目,应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2、未来我国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应限于“特别公课”类,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特定问题;在我国财政实践中,专家认为,政府性基金的设置应当尽可能谨慎,政府每年应及时公布确实应当存在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目录清单,其征收应严格以该目录清单作为依据。3、对需要保留的“特别课征类”政府性基金实行法治化管理。4、在预算管理方面,专家认为,分流归位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属于特种基金预算,其预算范围应仅限于公布的且符合“特别公课”特征的项目,不符合的项目不应列入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下,每一具体的基金项目仍然可以单独组织预算,但每一种资金都只能专款专用,各个项目不能互通,资金不能相互调剂。同时基于特定目的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盈余也不宜流向公共财政预算。

与会专家还就中国政府性基金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曙光教授,北京大学周志忍教授、张长东副教授、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上海理工大学雷良海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朱为群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教授等专家就中国政府性基金规范化管理的标准、法治化管理与国际比较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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