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改版前栏目

【98周年校庆】法学院举办向哲濬先生塑像、法学院院石揭幕仪式暨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论坛

来源:

字体:

1948年11月4日是远东军事法庭宣判日,67年后的2015年11月4日,我校法学院举办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先生塑像、法学院院石揭幕仪式暨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论坛。校党政领导丛树海、樊丽明、黄颖,校长助理朱鸣雄、郑少华及党委宣传部、合作发展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揭幕仪式。

向哲濬先生之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向隆万先生,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法学院和上海商学院法学系代表等嘉宾到场祝贺。

揭幕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法学院院长李学尧首先致辞,他表示上海财大法学院在中国大陆首次开设全英文授课的英美法班项目,重启英美法与比较法的法学教学实践,以继承光大东吴法学优良传统,该项目迄今已举办四届。法学院将继承和发扬向哲濬先生身上所具有的爱国精神,职业精神,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具备中国意识与彰显财经特色的卓越法律人作为主要宗旨,创新学科建设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以建设高水平研究型财经特色的法学学科为目标,努力为中国的法制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向哲濬先生之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向隆万先生在致辞中表示受邀为父亲的塑像揭幕感到很激动,他讲述了父亲出生时正值中国内忧外患,民族危亡的时刻,在经历了良好的中国传统教育和西方现代教育之后,他以民族振兴为己任,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做出自己的贡献。最后,向隆万教授书赠财大法学院“天地浩然多正气,古今法义育完人。群星熠熠耀河汉,史笔当书不世勋”。

樊丽明校长在揭幕仪式上讲话,她回顾了向哲濬先生的生平,向先生于1892年生于湖南宁乡,作为优秀学生从长沙修业学校毕业后考入清华学堂的前身游美肄业馆,先后留学于美国耶鲁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回国后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河北大学法律系以及北京法政大学教授。从1927年起,向哲濬又先后在司法部和外交部担任重要职务。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远东盟军总部在组建国际军事法庭的过程中,受中国政府选派,向哲濬先生出任检察官一职。在经过九个月的取证工作后,向先生作为中国检察官在法庭上,面对日本战犯的百般抵赖,用事实驳斥得对方哑口无言,在详实有力的起诉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做出了合乎正义的合理判决。

作为一位杰出的检察官,向哲濬先生把生命的最后时光无私的奉献给了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回国之后,向先生婉拒政府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司法院大法官等职,先后在大夏大学、东吴大学、复旦大学法律系任教,之后调入上海财经大学的前身即上海财政经济学院任教,任学校基础部外语教研室主任直至荣休。他每天按时到学校上课,从不向人夸耀当年的经历,在年轻老师的眼中,他不仅是一位学者,更是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

樊校长指出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也是向哲濬先生诞辰123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不能忘记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为审判日本战犯做出巨大贡献为祖国争得荣誉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先生。今天向先生的铜像安放在学校法学楼旁,希望法学院以此为契机,继承和发扬向先生开创的优良学风和学术传统,继往开来创新学科建设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建设一流法学院为目标,努力为我国人文科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校长助理、法学院原院长郑少华介绍了向哲濬先生塑像和法学院院石制作过程,法学院从2014年起就策划向哲濬先生塑像和院石事宜,在塑像和院石制作过程中,校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学院上下亦倾注了很多心血。向哲濬先生塑像为我校2003级法学硕士全体校友捐赠,校友代表程玥发表感言,希冀财大法学院和财大法律人传承前辈传统,弘扬家国情怀。法学院院石由我校1992级经济法全体校友捐赠,校友代表张海翔发表感言,愿财大法学院在坚实根基上积极进取,为法治中国建设培育更多卓越财经法律人才。2012级英美法证书班学生代表高照涵在发言中感谢财大法学院的精心培育,感谢英美法证书班项目带给同学们的比较法思维。

校党委书记丛树海与向哲濬先生之子向隆万教授共同为向哲濬先生塑像揭幕,校长樊丽明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教授共同为法学院院石揭幕。副校长黄颖和校长助理朱鸣雄为校友代表颁发了捐赠证书。

随后,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了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论坛。论坛由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主持,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自2012年推出的英美法证书班项目,认为这一项目的推出实际上是一种生存压力导致的变革,认为必须有比较法的眼光,思考如何将英美法与比较法融合在一起,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教育,对法科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

接下来的研讨中,与会专家学着纷纷就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发表了真知灼见。

向隆万教授讲述了一个细节,1948年11月10向哲濬先生写信给当时的外交部长,他预测有十四、五名被告会被判处死刑,结果只有七名被判处死刑。而他写信的时候梅汝璈先生其实已经知道了结果,但是他没有告知向哲濬先生。这说明法官和检察官非常遵循法律职业道德,这对于今天驳斥日本称东京审判是走过场的说法是一个有力武器。向教授认为英美法在有些方面确实是很有意义的。

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教授提出,东吴大学本身不是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但它是中国最早的开展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的学校,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上还是有可以值得借鉴的地方。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教授从当下中国法学教育对吸收英美法教学方法的正当性和应然性问题、英美法对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内容和模式到底有什么影响以及在进行英美法与比较法教育过程中所碰到的一些问题以及疑难挑战等方面发表了看法。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贺小勇教授认为要把家国情怀与社会需要相结合,要把英美法的特点与我国改革开放相结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认为英美法的特点是强调以律师为主,而不是培养法官为主,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体现出它瞄准的目标是服务于社会各行业。同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程德理教授认为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该具有国际视野。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认为法学院应该培养多层次的人才,比如说涉外商科、懂得经贸规则,我们作为一个大国必须要有自己的话语权,拥有足够的高端经贸人才,英美法教育尤为重要。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张海斌教授认为近代法学教育包括法律兴起有三波,在法律人才培养上面,对比较法的呼吁需求显得特别重要。

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谈了英美法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认为需要有勤奋的学生、好的老师和丰富的资料。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认为中国在不经意间引入了英美法的制度,英美法的教育不是外来法的学习,也不是仅仅为了国际间交流和纠纷的解决,而恰恰是当下的中国问题需要寻找这样一个答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万勇教授认为人才培养应面向未来。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亮认为上海的高校都应该跟财大一样重视英美法比较法的教育,比较法教育的核心是一种文化交流, “一带一路”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的懂英美法的人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法学院院长龙英锋教授认为法学院应该更多地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及应用型培训,而不是纯粹的理论。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福华教授认为英国是比较法研究的鼻祖,亨利.梅因和佛罗克完成了比较法学科的构建,不是英国选择了比较法,而是比较法选择了英国。今天财大举办英美法证书班也是因为我们国家参与国际竞争、我们实行国际化办学方针等所致,当然英美法教育对学生和老师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认为从大趋势来看我们还是要进行比较法教学,在选择法系方面财大近几年有这个英美法证书班项目,虽然其是德国法研究者,但认为比较法它本身是提供了一个比较开放的视角,这方面两个法系可以相互借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外事主任商舒博士认为东吴法学成功的背后是有深邃的一个历史原因,讨论东吴法学院教育成功的传统其实应该是从其比较法授课的基础上来谈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缙凌博士认为美国研究生学习的制度适用到本科生,这其实跟我们的通识教育确实可以相通的。

(供稿:付卓婧、付艳 供图:黄海春、童心 编审:王雅静 收稿日期:2015年11月5日)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