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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财政预算公开还不等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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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余翔)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进入第七个年头。二十位财税、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10月31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七次年度报告发布发布会上,呼吁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  

 包括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原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欧阳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韦森在内的多位学者在发布会上回顾了我国财政信息公开进程,指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年进步,但距离现代财政制度的透明含义还有较大差距。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同年,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启动了“中国财政透明度”项目,对我国31个省级政府的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调查,2009年发布第一份《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从2009年到2015年,报告显示,7年间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平均值从21.71上升至36.04,但相比100分的满分,仍然处于相对低位。   

道阻且长  

课题组每年通过查找网上公示资料和向有关部门申请的方式获取各省份应当公开的财政信息,并以此为凭据,以九类信息对每个省份的的透明度进行汇总评分,编制排行榜。  

团队成员在会上介绍,相当部分信息公开申请被相关部门以保密为由拒绝。与会学者指出相对于《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此外,部分政府机构随意解释“国家秘密”。以平均得分最低的政府资产负债信息为例。仅有7个省份向课题组公开了信息,相当省份以“保密”为由拒绝向项目组提供信息,但相关数据最后却出现在了公开发行的年鉴上。   

除了以“保密”为理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在信息公开的若干条目中对于公开的范围和层级等规定也有不够明确和冲突的地方,这也成为阻碍地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一个因素。  

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在发言中对实施条例提出了若干具体修改意见:希望实施条例能够明确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需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四本预算,未包含在四本预算中的政府的收支也应以补充报告公开;此外,对信息公开的详尽性程度也要做出明确规定,部门预决算中的项目支出应按项目分别编制项目预决算并公开。   

公开不等于透明

与会学者向财新记者指出仅仅公开信息并不说明信息透明。只有财政信息分类合理,细化到一定层级,才能落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各级人大的监督权力。   

原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欧阳知以广州为例,指出广州把预决算做实,做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各个部门的结算按经济性质分类,向人大提交审议。细致的项目和分类使广州市政府债务,代编预算等问题都浮现出来。   

在人大的监督下,发现的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2013年7月到2015年6月为止,广州归还政府性债务本金超过一千亿元。2014年广州市政府预算总开支一千多亿中有近700亿代编预算,在受到预算委员会质疑后,今年代编费用项目已经减少了50%以上。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韦森拿出《联邦预算》一书,认为相较于美国联邦预算,我国目前公开的预算中对支出分类非常粗疏,普通民众难以通过预算弄清政府钱究竟支付到何处。  

美国政府预算报告目前采用了联合国推出的分类方法,按照政府职能对预算科目进行分类,每年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出版物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大众媒体及NPP(美国的一家非政府组织,致力于力图使复杂的联邦预算透明化)一类的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向民众提供简明的术语解释和图解,帮助民众监督和影响政府资金的使用。   

除了细化公开信息,与会专家也强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业务情况等与预算审查和监督相关的统计数据也应该一并公开。   

2007年中国共产党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此后,政府信息公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1月1日备受期待的新《预算法》开始实施。   

与会专家对财政信息公开的工作寄予厚望,认为通过财政信息公开,可以倒逼现有制度有效实施,逐步完善,为中国经济提供更规律更有保障的财政制度。预算改革,财税改革也能进一步成为撬动整体改革的手段。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报告副主编刘小兵对财新记者表示,排行榜本身并不是很重要,而是希望以此吸引公众对财政透明度的关注,并形成一种省与省政府之间的比较,给政府一种关注和压力,起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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