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新闻4月30日电(记者许婧)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的“新理念新使命新变革——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高端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29日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
当天,来自证券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交易所、高等院校、证券服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等领域的30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证券监管与立法的基础理论与政策取向”、“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证券欺诈法律规制研究”以及“互联网金融与证券法律责任制度完善”四个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助推中国证券法修改和证券市场法治建设。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领导和特邀嘉宾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处处长王小红、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四川社科院学术顾问周友苏、中国法学会干部刘锐、上海全通金融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振雄等。
当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规划纲要》以新发展新理念为统领,指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正在对证券法修改稿进行审议。作为监管者的证监会领导者也强调:资本市场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
如今,中国证券市场同时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新的发展时期重塑或践行新理念、新使命、进行新变革,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层面进一步推进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关系到证券市场监管的不断改革完善,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为此次年会撰写了名为《关于建立中国多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的报告, 该报告由郭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莉执笔。
报告提出,经过十余年探索,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具规模,资本市场发生深刻变化,中国证券交易市场日益壮大,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扩容至全国,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和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前行,债券、期货、衍生品市场蓬勃发展,投融资产品日益丰富
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市场体系来看,各个市场的发展、改革路径以及各个市场之间的协调、整合等问题需要继续深入推进。健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必须通过构建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来实现;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尤其要完善监管机制,要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和监管目标,解决好监管权分配和归属问题,特别是协调好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之间的监管关系。
同时,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监管理念,注重功能性监管;树立正确的监管目标,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在中央统一监管的前提下,授予地方政府部分监管权限。
本次年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全通金融谷集团有限公司协办。(完)